※學歷與要求:
(一)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、所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、所畢業,取得博士學位證書,並符合各甄試類別所訂科系者。
(二)參加甄試人員需具備下列英文檢定條件之一,並於複試時繳驗檢定證明文件:
 1.TOEIC測驗700分以上。
 2.全民英檢(GEPT)中高級初試以上。
 3.通過IELTS 5.5以上。
 4.TOEFL(紙筆型態)520分以上。
 5.TOEFL(電腦型態)190分以上。
 6.TOEFL(IBT)68分以上。
 7.外語能力測驗(FLPT):三項筆試總分200以上,口試S-2以上。

※甄試項目:
(一)初(筆)試:採申論式試題。(占總成績50%)
(二)複試:筆試合格者通知複試。(占總成績50%)
 1.書面資料審查(占複試成績20%)
 2.專題簡報及口試(占複試成績80%)

※初(筆)試日期:108年12月29日(星期日)。
【其餘甄試時程及說明請詳閱甄試簡章】